成功清理个人债务
成功清理个人债务
通讯员 清溪 本报记者 蓝莹
本报讯 永嘉的李某因生意经营不善,陷入亏损,债台高筑,经法院拍卖处置其房产,尚欠戴某某、银行等6个债权人债权本金171.57万元及利息。
永嘉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个债清理新路径,创新公职管理人参与办理个债清理机制,并多次协调联络提高银行债权人支持个债清理积极性。最终,李某与债权人达成清理方案,戴某某等5名自然人债权人同意免除一半本金及全额利息达74.5万元,银行同意李某一次性支付本金,剩余利息分60期付清,豁免约14万元。清理方案获债权人会议一致表决通过,李某得以“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