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成为一个好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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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张在接受法官的家庭教育指导 |
见习记者 蓝昕宇 通讯员 魏澜 李怡笑
12月29日,是小张出狱的日子。深冬的杭州,寒风阵阵,小张的父亲早早等在监狱门口,鼻尖冻得通红,他的手上拿着一件为儿子新买的羽绒服,“马上就是新年了,过新年穿新衣,希望你能迎来新生。”
此前一周,老张曾向儿子案件的主审法官倾诉内心的忐忑与期待。“高法官,小张马上就要出狱了,我需要准备点什么?”“我以后想送他去学习厨艺,让他够养活自己,您看,这想法行不?能给点意见吗?”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父亲,此前听闻儿子犯罪时,却说:“不要找我,工作忙,管不住他。”
短短一年,这位父亲的态度为什么发生了巨大转变?
叛逆少年
2023年,不满18周岁的小张,因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取保候审期间,小张又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主审该案的杭州萧山法院法官高洁说,小张瘦瘦弱弱,染着一头黄发。整个庭审过程中,他蜷曲着身体,低垂着脑袋。尤其让高洁印象深刻的是,小张的眼神中满是忧伤和迷茫。高洁曾翻阅卷宗,并在判后走进少管所,对小张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理法教育。
原来,小张的父母在他两三岁时便离婚了。小张由父亲抚养,父亲又忙于工作,小张便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后来,父亲再婚,便很少关心小张,小张也觉得,自己是个没人要的“野孩子”,早早辍学,混迹在娱乐场所。
“法官阿姨,我不知道帮别人把偷来的黄金卖掉也是犯罪,我以为只要不偷就没事了。”
“法官阿姨,离开这里后,‘刑满释放犯人’的面具会永远戴在我的身上,我还有未来吗?”
……
少年向高洁不断倾诉忏悔和担忧。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高洁安慰小张,“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犯罪。你要以此为戒,改过自新,依然可以收获光明的未来。”
在判决书的最后,高洁也给小张留下一句寄语——“逆风翻盘,向阳而生”。
做好父亲
孩子的经历,触动着高洁。高洁认为,这个孩子本质上应该是不坏的,家庭教育的缺位让他未能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更造成了他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于是,她决定和小张的父亲也进行一场“判后的交心”。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课堂,家风端正、家教良好,孩子才能健康成长。教育监管孩子是每个家长的责任和义务,你已经缺位了好多年,希望你尽快归位,小张的改造需要你全程参与。”
“小张告诉我,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很渴望你的爱。你眼中那个堕落的、退步的、不听管教的‘坏小孩’,在以种种信号提醒你,他遇到了困境,需要你看见他、理解他、帮助他。”
……
判后,高洁向老张讲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同时,高洁还结合办理过的类似案件,向孩子父亲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鉴于在小张取保候审期间,老张未能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小张又犯罪,人民法院依法向老张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这份家庭指导令中,法院严肃地指出老张家庭教育的缺失,并给老张下达了几个“任务”——在小张服刑期间,每月至少通过书信或探望的方式,与小张进行一次深度沟通,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心理状态以及在监狱中的表现,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定期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一次次谈话,一条条法律条文的拆解,老张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些年,我错过了孩子的成长。往后我会多陪伴、关心他,成为一个好父亲。”老张忏悔地说。
法护成长
近年来,杭州法院少年法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案前调查、案中教育、案后帮扶,融爱于法、寓教于审。
上城法院法官主动参与心理咨询师培训,联合公益慈善机构,让社会、学校、家庭一起参与对未成年人的关怀;临安法院合议庭成员在休庭过程中,会对出庭家长进行专门教育指导,并展开后续跟进;淳安法院联合县妇联、县民政局,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对监护人进行面对面家庭教育指导……
从庭内到庭外,少年司法,从来没有终点。一次次全新的尝试、一项项温暖的举措,如同雨露一般,浇灌着“幼苗”,守护着他们长成参天大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