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
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本报记者 陈贞妃
1月15日下午,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法院院长李占国向大会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李占国在报告中指出,2024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三并原则”、兑现“三项承诺”、深化“四项建设”、打造“五个高地”,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46.6万件、办结126.6万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处于或优于最高法院确定的合理区间。
回首2024
一、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建设
1、坚决维护安全稳定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2万件,判处罪犯10.3万人。
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936件。
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23件429人。
审结涉缅北等跨境电诈案件3647件7482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1798件2622人。
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355件628人,挽回经济损失36亿余元。
依法减刑1.9万人,假释5311人。
2、依法惩治腐败犯罪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944件1004人。
审结行贿案件49件54人。
判处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征地拆迁、侵吞集体财产等领域“蝇贪蚁腐”386件434人。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妥善处理涉企业信用债违约、互联互保、P2P网络借贷等金融纠纷案件17.3万件,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等房地产纠纷案件3.2万件。
4、助力社会综合治理
指导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2.5万件,成功率49.3%。
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
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指导调解55.8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40.7万件,培育法治带头人1.8万名。
发送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403件,采纳率99.3%。
二、以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1、服务营商环境最优省建设
开展商事纠纷化解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审结涉企纠纷32.8万件。
依法采用“活扣”“活封”、调解、和解等法律调节手段,努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有效拯救”和“有序出清”积极作用,审结破产案件5109件,化解金融不良资产415亿元,盘活土地0.98万亩、房屋420.7万平方米。
2、服务创新浙江建设
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保护力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2万件。
审理涉数字经济案件1.5万件,促进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绍兴柯桥法院“版权AI智审”应用推广到全国,入选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三批典型案例。
承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参与首次在我国举办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进一步扩大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
3、服务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
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海事案件4463件。
审结涉自贸区案件6000余件,涉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案件978件,保障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
上线浙江法院“一站式”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凝聚涉外商事纠纷化解合力。
4、服务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
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30件。
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判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1.7亿余元。
严厉打击损毁文物、名胜古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94件。
5、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重,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万件。
全省行政争议协调撤诉率38.4%,涉重大工程项目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下降8.4%。
三、以严格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优化司法便民服务
系统集成诉讼服务中心、12368司法服务热线、浙江法院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共享法庭等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诉讼服务。
在线开庭3.9万次、在线交换证据254.8万次,电子诉讼应用率达92.5%。
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801.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703.8万元。
推进诉讼费退费制度改革,在线退费52.6万笔、35.9亿元。
2、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7.1万件。
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7万件,依法保障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聚焦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85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76份、家庭教育指导令942份。
推动未成年人“三合一”审判,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2万件。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涉军案件138件。
3、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全省各县(市、区)召开党委执行“一件事”改革部署会,党委领导优势不断转化为执行破难胜势。
全省法院执结案件3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043.2亿元,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10.8个百分点。
4、坚决维护司法公信力
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查处虚假诉讼案件3666件,主动查处率86.7%。
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判决拒执犯罪案件1651件,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53.6%。
开展长期未结案专项清理行动,超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连续4年4个月保持在“低于0.5%”的合理区间。
开展打击扰乱诉讼秩序行为专项行动,惩处扰乱诉讼秩序行为3339件3173人次。
5、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在司法裁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作用——
海盐法院依法严惩“碰瓷”酒驾的敲诈勒索、诈骗团伙,绝不让不法行为钻了空子、有利可图;
江山法院依法驳回擅入景区非旅游区域意外坠亡方的索赔请求,向社会传达公民是自身生命健康“第一责任人”的价值导向;
舟山普陀法院以诈骗罪依法严惩滥用平台规则的“羊毛党”,倡导以义取利、反对唯利是图;
台州路桥法院审结“业主‘爆改’套房案”,依法判决拆除在卧室和餐厅搭建的卫生间、厨房间,确立个人行使权利的边界,助力和谐邻里建设。
四、加快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建设
1、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落实阅核工作部署,纳入“四类案件”数字监管3.2万件。
常态化开展二审、再审随案评查,评查案件5.9万余件,以全方位审判管理推进办案提质增效。
2、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
开展“程序空转”专项治理,努力让当事人“不走、少走、快走”诉讼程序。
大力推进“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通过整体调解、协同化解等方式,一次性解决系列案、关联案、潜在案。
3、深化“全域数字法院”改革
上线“浙江法院大脑”,迭代升级全省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服务当事人4.9亿人次,服务全省干警1144万余次,推送各类智能预警信息27.6万条。
最高法院总结、推广浙江经验,以浙江“全域数字法院”为基础建设全国法院“一张网”。
浙江智慧法院综合指数连续4年全国第一。
五、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1、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5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1.3万人次。
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资源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并接受专题询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2、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主动向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认真研究采纳各项意见建议,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20件,用实际工作成效落实委员提案要求。
3、依法接受法律监督
深化法检互动,就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领域法律适用、数字化技术支撑保障等18项议题开展交流,凝聚共识。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办理检察建议3599件。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迭代升级“司法公正在线”应用,汇集并反馈各类意见建议17.6万条。
依法推进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和人民陪审员工作,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5万件。
展望2025
2025年,全省法院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强化公正司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
强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建设。
强化从严从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