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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侠: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12月26日将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星阳村小徐家8幢1-5房屋的货币安置补偿总额人民币叁佰壹拾陆万零玖佰玖拾柒元整和商品房购房凭证(面积163.38平方米)提存于我处,请于2029年12月25日之前到我处办理领取提存物的手续。
请领取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产权证明材料到我处领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公证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好时光大厦A座七楼 电话:0574-86882477 邮政编码:315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甬城公证处
2025年1月26日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