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2024年减少检查扰企39.8万户次
本报记者 曹梦琪 通讯员 刘牧 雷占斌
本报讯 2月19日上午,记者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获悉,2024年全年,全省“综合查一次”实施率49.8%,减少检查扰企39.8万户次。接下来,浙江将对照《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企业和群众对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省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于解决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完善行政检查事项体系方面,浙江加大检查事项精简力度并不断加快规则标准细化完善,取消重复设定事项452项,整合归并内容相近事项490项,全省检查事项不断减少;在优化行政检查方式方法方面,浙江不断推进“计划查”“非现场查”以及“亮码查”机制;在加大行政检查监督力度方面,浙江聚焦多头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会同省工商联建立观察点577个,聘请特邀执法监督员1747名,及时收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并综合运用在线监测、晾晒通报、监督约谈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涉企检查专项监督。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组织各地各部门对全省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确认,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为了解决部门间检查标准不协调的问题,我省将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制定“检查实施清单编制模板”,推动省市执法部门进一步细化明确本行业本领域常用检查事项及其内容实施的合法性要求。此外,我省还将持续推进检查系统整合融合工作,使用自建检查系统的应停尽停、使用部委统建检查系统的做好数据回流归集,并会同省数据局严控新建检查系统或检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