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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案卷

深夜废旧仓库,两伙小偷组团作案

检察官助力破案,并为企业堵“漏洞”

  通讯员 程琦 陈巧怡

  “真是太感谢了!不仅帮助我们挽回了所有损失,提的建议也非常有针对性。现在仓库周边安装了监控,加强了人员巡逻,再也没有发生过安全问题。”近日,松阳县检察院电话回访涉案企业,企业负责人高兴地向检察官连连致谢。

  联手作案

  事情还要从2024年5月说起,云南人赵某甲、赵某乙打算在松阳县物色盗窃地点。与此同时,另一盗窃团伙高某某、杨某某也在寻找作案目标。两伙人就这样“不谋而合”地相中了松阳县叶村乡某工业园区内一家国有企业废旧材料仓库的电缆线。更加巧合地是,都决定在6月6日夜里下手。

  “刚打开仓库的铁门进去,里面就有两个人出来,一看竟然是我的老乡。”归案后,高某某如是供述道。

  为避免节外生枝,他们决定联手作案,共享“战果”。他们使用电动剪线钳等工具将电缆线裁剪,而后装车前往赵某丙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将盗窃来的3.85吨重的电缆线进行销赃。6月11日,高某某、杨某某另寻到松阳县象溪镇,将某项目部堆放在路边的全新尚未使用、重达3.37吨的镀锌钢盗走。

  主犯“松口”

  “我来松阳是找工作的”“我只是路过松阳,我没有偷东西”……案发后,面对侦查人员和检察官的审讯,主犯之一的赵某甲矢口否认其行踪轨迹,拒不承认自己的盗窃事实。

  对此,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案情研究,明确取证方向。检察官以赵某甲等人离开现场及销赃活动轨迹为主线,查看了各卡口道路监控视频,比对其销赃的废品回收站的监控视频,证实赵某甲等人盗窃电缆线并销赃的全过程。面对铁证如山,赵某甲终于“松口”,自愿认罪认罚。

  堵住漏洞

  2024年11月22日,经松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赵某甲等人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罚金五万至二千元不等的刑罚,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

  “不止于就案办案,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角度出发解难题、办实事才是关键。”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将追赃挽损工作前置化、全程化,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释法说理督促退赔等举措,促使各被告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共计16.8万余元。上述钱款在判决生效后已发还被害企业。

  案件依法判决后,承办检察官并未松懈,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针对被害企业在安全意识淡薄、设备管理粗放、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于2025年1月2日向相关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助力堵塞漏洞。近日,企业经全面整改后,向检察机关回复。


浙江法治报 案卷 00005 深夜废旧仓库,两伙小偷组团作案 2025-03-13 浙江法治报2025-03-1300007;27362485;27362487;27362488;27362508 2 2025年03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