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安全”共守护
“舌尖安全”共守护
通讯员 潘颖莹
本报讯 近期,嵊泗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部分商店存在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违规情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槟榔含有槟榔碱、麻黄素等物质,是一种“成瘾性食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槟榔制品不得作为食品经营,也不得放在食品经营区域销售。
嵊泗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违规销售槟榔制品行为,规范经营秩序,同时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引导依法合规经营。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71家次,责令5家商家作出整改;另外,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活动,在“掌上嵊泗”APP发布消费提示,或“一对一”普及槟榔制品健康风险及销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