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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平安

  绍兴长池包装有限公司与绍兴市越城区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长池包装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绍兴市越城区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绍兴长池包装有限公司。绍兴长池包装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绍兴长池包装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长池包装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上述标的的债权明细表为截止基准日(即2023年6月20日)标的债权账面本息暂估金额,债权金额如有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基准日:2023年6月2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10月24日,在中国信达网站刊登了“浙江星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21户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编号:ANI241019203401),2024年10月29日,在《浙江法治报》刊登了“浙江星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21户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现该资产包由浙江星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21户调减为浙江星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20户,现对浙江缝叶鸟鞋业有限公司和浙江盛昌机械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补充说明(详见中国信达网站资产包明细表)。截至2024-09-30,该浙江星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20户资产包债权总额为614564550.02元。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温州市等地区。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等条件,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5)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6)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7)上述第(1)至(6)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8)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9)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10)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

  公告有效期:5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5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李朝晖,蔡文彬,王瓯斌

  联系电话:0571-85774702,0571-85774686,

  0571-85774663

  电子邮件:lizhaohui@cinda.com.cn,

  caiwenbin@cinda.com.cn,

  wangoubi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78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angweihua@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资产处置公告补充公告

  根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编号:杭单转(公金)2025第1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各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标的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 2025年1月7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联系电话:0571-87366170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88333755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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