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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相应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湖州鑫阳投资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附: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相应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湖州吴兴新资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附: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代历君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代历君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01ZX2023013-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代历君。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代历君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代历君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代历君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5273720,
代历君联系电话:1585798676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历君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4月7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3月18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代历君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