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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助力营商环境最优省建设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省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效,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这是我省首次出台有关涉企行政执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系统破解涉企检查沉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体系化重塑:

  形成涉企行政检查新标准

  《实施意见》紧扣权责边界与标准建设,积极构建覆盖行政检查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在标准制定层面,要求省市行政执法机关在2025年8月底前完成高频检查事项标准化清单编制,并建立跨行业协商机制。据悉,我省仅2024年就取消重复设定事项452项,整合归并内容相近事项490项,从源头消除“标准打架”;在流程设计上,创新“年度计划+动态调整”模式,明确跨部门检查计划需经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社会公示三个程序,确保“法无授权不可查”。

  数字化赋能:

  构筑透明智能执法新生态

  数字技术是破解传统执法痛点的“金钥匙”。浙江首创的“行政行为码”在《实施意见》中得到全面升级,贯穿任务生成、检查亮码、处罚决定到执行全流程。执法人员需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主动出示“行政行为码”,企业可通过扫码实时验证执法主体资质、查询检查依据及处理结果,确保执法行为可溯源、可追踪。升级后的“行政行为码”强化了流程透明与规范度:通过“一码查询”功能,行政相对人可获取案件进度与文书信息,社会公众可行使监督权;执法过程数据自动归集至省级平台,形成关联图谱,破解信息孤岛,行政检查透明度和规范度显著提升。

  场景化监管:

  创新分级分类监管新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并非简单的行为约束工具,而是一套支持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保健系统”,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多维数据归集与智能算法分析,对全省千万经营主体进行精准“体检”。根据企业信用评级、行业特性及风险阈值,建立起“差异化诊疗流程”——对信用优良企业实行“年度免检”,对高风险主体实施靶向聚焦,并配套建立案件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制度,实现执法力度与风险控制的动态平衡。

  整体化升级:

  提升“综合查一次”新质效

  “综合查一次”是浙江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创举,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欢迎。《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市县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长相近的计划和任务方案,组织实施“综合查一次”。要严控检查范围、内容、时间和人数,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必要行政检查。2024年,浙江“综合查一次”实施率49.8%,减少检查扰企39.8万户次,形成了“降低检查频次”与“提升执法精度”的可喜局面。

  作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最新制度成果,《实施意见》的价值不仅在于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新要求,减少了执法扰企的空间,更通过规范检查频次、优化数字工具、创新信用监管等手段,为经营主体培育提供了更丰沃的法治土壤。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并非“弱监管”,而是通过法治化、协同化、智能化手段实现更高水平的“善治”。我们相信,浙江将继续以“整体政府”理念为引领,在试点中锤炼制度韧性,在创新中释放法治红利,为全国行政执法改革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平安浙江研究中心研究员)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4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助力营商环境最优省建设 2025-04-08 27404416 2 2025年04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