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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平安

  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的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债权情况: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328.4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800万元,利息528.42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均暂计算至2022年10月10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抵押人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杭州市延安路296-1、296-2、296-3、296-4、294-3、294-5商业房产进行抵押;保证人为浙江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楼忠福、王益芳。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有效。

  该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71-8110682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5号楼B座5楼

  邮政编码:310008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 联系人:卢先生(公司纪律检查室) 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建美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为:JYZCCZB-2025006),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陈建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建美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陈建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陈建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金华银行  联系电话:0579-82193190

  陈建美   联系电话:15306597553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陈建美  2025年4月15日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建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陈建美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附件:标的债权明细表(单位:人民币元)(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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