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下载18万余条信息并出售,男子获刑
台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杨宁
通讯员 颜敏丹 王经展
本报讯 近日,玉环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3年11月,男子李某以牟利为目的,私自登录其好友的网络账户,从该账户中下载18.27万条公民购物信息(含收货人姓名、收货地址、联系手机、物流单号、订单编号、买家会员名等),再通过其在暗网注册的店铺进行出售。
当年11月21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截至案发,李某共成功售出上述信息18.27万条,非法获利1300余元。案发后,李某退出违法所得13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其有如实供述和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李某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