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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拟办理学院合并事宜,现将进行债权债务、资产清算。请债权人自第二次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或自此公告之日起25日内,向清算组书面申报债权,提交纸质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学院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学院合并事宜。

  清算组成员名单:俞建明 郑文权 薛娟 王广 汪磊

  联系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西路355号 清算截止日:2025年4月30日 联系人:汪磊 联系电话:0571-89986700  13757105603 邮箱:1060260920@qq.com

  浙江新世纪经贸专修学院 2025年4月22日

  浙江新世纪经贸专修学院第二次清算公告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2025-04-22 浙江法治报2025-04-2200014;浙江法治报2025-04-2200013 2 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