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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闻

  我行将通过公开转让方式出售三批次不良资产包,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出售的债权资产:本次拟出售三批次不良资产包,69户规模:本金余额合计约32.15亿元,主债务人、担保人及抵押物主要分布在杭州、宁波、金华、嘉兴、温州、湖州、北京、天津、云南、郑州、重庆、武汉、南昌、成都、合肥和青岛等地区。

  二、报名单位:需依有关规定具备受让相应债权的主体资格。我行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交易日期和交易方式:报价日为2025年6月11日15点,上述三批次资产包拟采取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

  报名单位提交纸质债权竞价报名表进行报名(竞价报名表格式请与我行联系人联系取得)。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14点59分(北京时间),可通过专人提交或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第四条所述的报名文件接收地址,送达时间以我行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传真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出售上述资产包的要约。意向方可根据我行发送的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条件报价竞买上述债权资产。在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之前,我行不对任何潜在的或我行给予交易资格的意向方承担任何责任。

  2.报名文件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

  3.我行联系人:总行:章经理,0571-88267791;黄经理,0571-88261755

  浙商银行

  2025年5月13日

  债权资产公开竞价出售公告

  杭州索雅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我大队于2024年10月23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09号)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大队于2025年05月09日下发了《催告书》(西消催字〔2025〕第000004号),因采用直接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叁万元整及加处罚款叁万元整交至杭州银行各网点。

  对以上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5月13日

  送达公告

  本人鲍芳芳,女,公民身份号码:332501197909110441,不慎遗失公证员执业证,证号:111101220090372。现声明该公证员执业证自遗失之日起作废。联系电话:13967095653

  声明人:鲍芳芳   2025年5月13日

  遗失公告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2025-05-13 浙江法治报2025-05-1300015;浙江法治报2025-05-1300014;浙江法治报2025-05-1300017;浙江法治报2025-05-1300016;浙江法治报2025-05-1300013;浙江法治报2025-05-1300012 2 2025年05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