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票代购真陷阱
假票代购真陷阱
通讯员 高佳梨
本报讯 近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某诈骗案获法院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24年,龙某认识一名网友后开始从事票务代理工作,通过向网友获取票源再加价转售赚取差价。在发现代购演唱会门票利润可观后,因网络赌博负债累累的龙某产生诈骗念头,决定收取买家票款后不实际购票。
龙某在网络社交媒体发布“代购演唱会门票”广告,谎称可购买知名歌星演唱会门票。越城区居民余某联系购买两张门票,双方商定价格7000元。余某支付3000元定金后,龙某未用于购票而是投入网络赌博,并通过P图软件伪造门票骗取余某支付尾款。随后,龙某又以“升级座位”为由骗取余某额外支付1000元。
演唱会当日,余某发现门票无法核验,龙某再次以“系统崩盘”为由骗取2200元,声称可不经检票通道入场。在退款无果后,余某选择报警。经查,龙某共骗取4名被害人4万余元,所得钱款均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