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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温州银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于2025年3月28日依法打包转让给了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温州银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5年6月6日
公告清单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单位:折算人民币元)。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温州银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或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温州银行或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联系。
温州银行联系方式: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7-88990712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571-85774686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永康市马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永康市马王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永康市马王实业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永康市马王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永康市马王实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13958459988、0571-87836723 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永康市马王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
转让基准日:2024年7月2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注:1、上述本金、利息等数据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2、在交易基准日前发生的垫付费用人民币10,9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