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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平安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元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元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温州元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温州元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温州元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温州元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571-83516803

  温州元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8906658338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元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物、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和暂计至破产裁定日2020年5月9日的利息,如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出的本息实际金额与上述金额不一致的,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出的本息实际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与罗钧允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与罗钧允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06月30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特此将下表所列沈光辉、郭庆、张文忠、赵海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罗钧允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立即向罗钧允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联系电话:(郑先生)13968508337 罗钧允:13676697569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罗钧允

  2025年7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保证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5年6月1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3、若借款人、保证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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