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评论

    注:本公告清单所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或债务承继人应支付给孙斌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应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确定。

  根据杭州晟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孙斌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孙斌。

  杭州晟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孙斌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孙斌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杭州晟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孙斌   2025年7月17日

  杭州晟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孙斌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截止基准日(即[2025]年[4]月[30]日)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

  根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朱玮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朱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朱玮履行相关义务。

  朱玮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朱玮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朱玮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7月17日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朱玮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简称圣银律所)与浙江善佐律师事务所(简称善佐律所)吸收合并,并研究决定注销善佐律所,原代理的案件在圣银律所重新签订,即日起善佐律所不再接受新案件,善佐律所原债权、债务、财产均由圣银律所概括承受。敬希有关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圣银律所申报债权,有关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圣银律所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  浙江善佐律师事务所 2025年7月17日

  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与浙江善佐律师事务所合并公告

  嘉兴名普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7JUQ212F)通过股东会决议于2025年3月25日起解散,但其在解散后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2025年5月7日,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嘉兴名普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12日,指定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5858313472,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宝地大厦26楼。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将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嘉兴名普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7月17日

  清算公告

  浙江善佐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MD00735224),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停办,现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请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

  浙江善佐律师事务所   2025年7月17日

  注销公告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2025-07-17 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19;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20;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17;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15;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21;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18;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16;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14;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13;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11;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09;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08;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12;浙江法治报2025-07-1700010 2 2025年07月1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