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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万利建设有限公司、万利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与吴建华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将执行案号(2017)浙 0783 执 1704 号即(2016)浙 783 民初08015 号判决书中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吴建华,请债务人张军伟主动向吴建华履行付款义务。
万利建设有限公司、万利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吴建华
2025年7月31日
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
近日,就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我公司发现不法分子伪造“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1)”。上述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对此,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一、就上述项目,除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之外,我公司未与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合作。二、我公司有严格的印章管理及授权制度,我公司不对任何加盖伪造印章的法律文件、合同、通知等承担法律责任。三、敬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甄别,如有问题可与我公司联系确认(电话0710-3500261),谨防上当受骗。特此声明!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
关于伪造印章的严正声明
近日,就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我公司发现不法分子伪造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江林”印章,上述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对此,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有严格的印章管理及授权制度,我公司不对任何加盖伪造印章的法律文件、合同、通知等承担法律责任。
二、敬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甄别,如有问题可与我公司联系确认(电话0427-2300222),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
关于伪造印章的严正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