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7版:平安

  根据姚威剑与贾磊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4)浙0106民初12815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对仲达峰享有的其中23.6万元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利息转让给贾磊,请债务人仲达峰主动向贾磊履行债务。

  姚威剑 贾磊     2025年8月6日

  债权转让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4日及2018年7月27日在《浙江法制报》上刊登了《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州波士登合成革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贷款债权处置公告》以及《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浙江一元电器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贷款债权处置公告》,现拟合并并调整上述资产包中的债权组成部分。

  调整后,本次拟处置的资产包总金额为本金13,928.07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包含债权2户(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详见公司网站https://www.cebamc.com),具体分布地区:温州地区、台州地区。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上述本金等金额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s://www.cebamc.com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检查监督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等关联人;(4)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25400239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怀江路1号主楼第6层西南首  邮政编码:32500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2396912

  联系人:李先生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浙江玉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处置补充公告

  根据绍兴青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浙江青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高福娟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绍兴青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高福娟。高福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高福娟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绍兴青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高福娟 2025年8月6日

  (债权转让基准日2023年10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

  绍兴青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浙江青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高福娟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10月20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高福娟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联系人:陈律师,电话 13175251304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云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本金、相应利息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云庐贸易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杭州云庐贸易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债权金额仅作参考,具体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云庐贸易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云庐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公告

  浙江凤莱针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AA88L),遗失公章、法人(魏海华)章,声明作废。 浙江凤莱针纺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遗失声明

  我分行将通过公开转让方式出售一批次不良资产包,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出售的债权资产:由部分不良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组成。债权资产初定本金余额人民币2905万元左右。主债务人及担保人主要分布在杭州市区。债权资产最终项目及金额以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需依有关规定具备受让相应债权的主体资格。

  三、资格审查:我分行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意向方资格,我行将向意向方提供相关资料、安排尽职调查等事项。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如贵单位有参与意向,请提交纸质债权竞价报名表进行报名(竞价报名表格式请与我分行联系人联系取得)。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26 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可通过专人提交或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送达至本邀请函第四条所述的报名文件接收地址,送达时间以我分行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传真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五、交易日期和交易方式:

  1、交易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 2、报价日:2025年8月27日 交易方式:上述债权资产将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具体请关注浙江产权交易所资产处置公告。上述报价日为初定,如有调整,以浙江产权交易所资产处置公告为准或联系我分行获取。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出售上述资产包的要约。意向方可根据我行发送的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条件报价竞买上述债权资产。在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之前,我行不对任何潜在的或我行给予交易资格的意向方承担任何责任。2、报名文件接收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88号 收件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资产保全部  邮编:310000 3、我分行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571- 8765291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025年8月6日

  债权资产公开竞价出售公告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7 2025-08-06 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16;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12;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22;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20;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24;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23;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25;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26;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19;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18;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21;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17;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15;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14;浙江法治报2025-08-0600013 2 2025年08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