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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世相

  李秀国、李建雄、李丽华、李秀华、李秀平、李连萍: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李永生户的补偿决定》【温鹿政发[2025]31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已分别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将行政补偿款及利息提存至浙江省温州市中信公证处。请上述提存受领人全体到场,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本公证处领取上述提存款,若不能亲自到场请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由受托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本公证处领取上述提存款。

  如你方未在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来本公证处领取上述提存款,本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第二款“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的规定,依法处理上述提存款。

  本部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益民路2号尚锦商厦(瓯越中央法务区)2幢1-2层【温州大剧院向东200米】

  联系人:康雯 联系电话:0577-88606688

  浙江省温州市中信公证处 2025年8月8日

  提存受领通知书

  杭州烨华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来阿根:

  杭州烨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执行董事在参与决策、公司经营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就此,作为依公司章程负有监督职能的监事,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更换法定代表人、修改公司章程议案进行决议。请执行董事自收到本提议起15日内召集并主持公司股东会会议,逾期不召集将视为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职责,后面将由监事杨建良召集并主持公司股东会会议!特此申请! 监事:杨建良   2025年8月8日

  召开股东会提议书


浙江法治报 世相 00003 2025-08-08 浙江法治报2025-08-0800012;浙江法治报2025-08-0800011;浙江法治报2025-08-0800014;浙江法治报2025-08-0800013 2 2025年08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