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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案卷

  浙江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承仕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承仕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陈承仕。浙江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承仕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陈承仕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陈承仕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陈承仕             2025年8月22日

  联合公告清单

  根据浙江湖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贵州德欣丝绸纺织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浙江湖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本金、相应利息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贵州德欣丝绸纺织发展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担保人。请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贵州德欣丝绸纺织发展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债权金额仅作参考,具体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特此公告。 浙江湖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德欣丝绸纺织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浙江湖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贵州德欣丝绸纺织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公告

  兹有台州海警局椒江工作站于2025年7月18日在浙江省温岭市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涉案船舶“浙三浦养08”船,船上船员12人。

  因当前无法查清或联系到涉案财物所有权人,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望江路12号台州海警局椒江工作站认领、主张权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将上述船舶作无主财物认定,并依法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76-88812768。

  台州海警局椒江工作站  2025年8月22日

  台州海警局椒江工作站关于一起案件涉案船舶的无主公告


浙江法治报 案卷 00006 2025-08-22 浙江法治报2025-08-2200013;浙江法治报2025-08-2200015;浙江法治报2025-08-2200016;浙江法治报2025-08-2200017;浙江法治报2025-08-2200014;浙江法治报2025-08-2200009;浙江法治报2025-08-2200008;浙江法治报2025-08-2200012;浙江法治报2025-08-2200011;浙江法治报2025-08-2200010 2 2025年08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