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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评论

  宁波恒美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洁美沐浴用品有限公司、王焕江: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你方的债权,生效裁判文书案号为(2014)甬慈商初字第1345号,依法转让给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告方式通知你方,请你方立即向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电话:0571-85774708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577-8833805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浙江省乔司监狱第七分监狱民警赵钰莹遗失警官证一本,警号:3315770,声明作废。

  赵钰莹  2025年9月11日

  遗失公告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2025-09-11 浙江法治报2025-09-1100014;浙江法治报2025-09-1100013;浙江法治报2025-09-1100012;浙江法治报2025-09-1100011 2 2025年09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