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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债权均暂计算至2025年6月30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组包、单户债权转让或收益权转让。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尤经理 联系电话:0571-8110682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2号楼101室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新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15户的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至2025年8月3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266,956,016.80元。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宁波、舟山、绍兴 地区。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5)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6)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7)上述第(1)至(6)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8)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9)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10)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7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吴经理,陆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775675,0571-85772772
电子邮件:wufeiyuan@cinda.com.cn,ludashe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06室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78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anweihua@cinda.com.cn
(网站)资产包明细表: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及途径 社会各界可登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jinhua.gov.cn/art/2025/9/11/art_1229856837_39759.html”,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可联系建设单位查询纸质版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金华铁路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金东区江东镇十八里公路管理站 邮编:321000 联系人:邓先生 传真:0579-82823377 邮箱:41372102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金东区段)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