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笑气”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通讯员 何若愚
本报讯 “你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属于向未成年人销售‘笑气’的行为……”近日,吴某被诸暨市相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5万元。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通常被用作食品添加剂,同时也是一种医用麻醉剂,大量吸食会产生致幻、视听功能障碍等一系列副作用,严重的会造成瘫痪甚至危及生命。2015年,国家将其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使用都是违法的。
2025年2月,17岁的小陈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至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理案件时,检察官发现小陈的脸部总是不自觉抽搐,询问之下,陈某承认自己吸食“笑气”:“他们说这个可以让人快乐,我就没忍住,我身边好几个朋友都在吸食,还有人瘫痪了……我知道对身体不好,想戒,但我做不到,你们可以帮帮我么?”
检察官将小陈纳入“星海守望”平台,为其组建复合帮教团队开展个性化帮扶矫治。同时,根据小陈提供的线索,承办检察官找到向小陈提供“笑气”的吴某,进一步展开调查核实,证实吴某确实向未成年人小陈等人出售“笑气”,但由于销售金额较少,无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频频出现‘笑气’,不但危害其身体健康,甚至衍生出其他次生犯罪。关键还是要从源头上切断非法经营途径,堵塞监管漏洞。”承办检察官赵梦蝶表示。该院随即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经调查,检察官发现,近三年来,有多名违法经营者将“笑气”包装成“解压神器”,引诱未成年人购买吸食。
7月,依据《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规定,诸暨市检察院对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移送吴某等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笑气”的经营者线索,建议进一步完善“笑气”监管,加大向未成年人销售“笑气”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收到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展开“笑气”相关排查行动,摸清主体底数,同步进行提醒告诫,对违法经营者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此外,诸暨市检察院同步对吸食“笑气”的未成年人进行戒瘾帮教。开辟绿色医疗通道,联动医疗专家为其开展成瘾测试、身体机能评估及针对性治疗;依托“星海守望”平台开展戒瘾打卡,引入心理咨询等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实时跟踪戒瘾进度。目前,包括小陈在内的6名未成年人成功戒除“笑气”依赖。
针对“笑气”生产、销售、运输各环节薄弱点,8月,诸暨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14个部门召开专题会商,牵头制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涉“笑气”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责任分工,构建起覆盖“购、销、运”全环节的管控体系,建立行刑线索移送共享等机制,推动“笑气”治理形成监管闭环。目前,全市已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3家,对KTV、网吧、台球厅等“笑气”扩散高风险场所联合执法检查52家次,开展“笑气”危害主题教育10余次,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