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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公司废料售卖款不能进个人腰包

专家:可能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

  本报记者 孔珂依 见习记者 王芳

  可作为企业稳定利润来源的生产废料售卖,却偷偷进了私人的口袋?近日,嘉兴市秀洲区某电气公司报警,指控其前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江某(化名)任职近8年期间持续私吞废料售卖款。

  该电气公司主要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2017年至2024年,持有公司49%股权的股东江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2025年1月,许某(化名)与另一合作伙伴通过股权转让收购该公司,两人各持股50%,正式接管企业。

  接管后,两名新股东在梳理公司账目时,发现一个“隐藏问题”——生产中持续产生的废硅钢、废漆包线、废带铝转子等废料,多年来账面几乎无对应售卖收入记录。

  “核查发现,仅2022年有一笔金额为158533元的废料售卖款项进入公司对公账户,其余年份完全没有废料收入记录。”许某表示,她就此询问了公司前、现任总经理,通过他们的微信群聊截图,了解到此前公司的废料处置安排均由江某主导,且她明确要求所有废料售卖必须经其本人同意。

  截图显示,在这个名为“废损处理”的废料售卖微信群中,成员包括江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及仓库保管员,该群专门协调废料称重、出售事宜,群内发布大量称重照片、售卖数量等相关信息。

  有售卖却无入账,废料售卖款究竟去了哪里?许某从废料收购商林某处了解到,2017年至2024年,林某收购该电气公司大量废料,售卖款大部分以现金方式交付,由江某收取。

  不仅如此,许某核查账目发现,2024年9月30日有一笔65万元款项以“偿还江某借款”名义记入公司账目,但经梳理江某与公司所有资金往来记录,江某实际从未向公司出借过资金。

  参照2024年情况,公司产生的废料价值约占年度营业收入的0.65%左右,据此许某等人估算,2017年至2024年废品售卖价值对应售卖款近300万元。记者就此多次电话联系江某,但始终无人接听。

  目前,警方已受理报案材料,正在对案件进行侦办。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段厚省,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学院教授杨凯,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姜涛经讨论后指出,江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其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处置公司废料并侵吞款项的情况属实,属于明知是单位财物仍故意通过不正当手段据为己有,且累计金额近300万元,可能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他们建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等制度,提高廉洁防控能力。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法治和廉洁教育,提升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04 公司废料售卖款不能进个人腰包 2025-10-28 27733790 2 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