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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闻

    我单位集中清退了交纳但未及时办理退款的保证金。现还有1家企业(详见表格)未来办理,请相关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前来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9-84126028 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单位:人民币元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关于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2025年9月27日,在嵊泗海礁岛海域发现一具浮尸,经勘验,死者为一男性,具体年龄不详,尸长1.72米,上身着黑色圆领衫,下身从外至内着黑色耐克牌运动裤,紫色四角短裤,脚穿蓝色网状橡胶鞋,黑色棉袜。

  因身份不明,如有失踪人员家属,请速与舟山海警局嵊泗第一工作站联系,过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殡葬相关规定处理。联系人:杜警官  联系电话:13038738486

  舟山海警局嵊泗第一工作站   2025年11月12日

  关于无名尸体认领的公告

  我叫邹伟彪,家住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东台村麻栗门前路6幢2号,本人因法律观念淡薄,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生产、销售的减肥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危害了公民的身体健康,触犯了国家法律,目前正在服刑接受法律的制裁。为此,我感到十分的愧疚和后悔,并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政府和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进行公开道歉。真诚地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说声对不起我错了!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并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后我一定深刻吸取教训,知罪悔罪,认真服刑改造,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争取重新做人,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新人。 邹伟彪  2025年11月12日

  道歉信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2025-11-12 浙江法治报2025-11-1200023;浙江法治报2025-11-1200020;浙江法治报2025-11-1200018;浙江法治报2025-11-1200025;浙江法治报2025-11-1200024;浙江法治报2025-11-1200022;浙江法治报2025-11-1200021 2 2025年11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