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费用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5778338、0571-85010401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7月17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各分支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和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收购的浙江瓯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债权情况:截至2025年11月20日,转让标的债权本金总额人民币17,205.54万元、相应利息罚息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其中:截至2025年11月20日的利息总额为人民币30,860.51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该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刘操、章立 联系电话:18814864856、18668067771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4号楼B座407室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 (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卢先生
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