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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71-85310013
2015年至2018年期间,借款人黄某(犯罪嫌疑人)等人通过犯罪嫌疑人颜某等人参与运营的“瓯金所”、“攀远财富”、“生态金服”三家网贷平台进行融资,后平台运营过程中发生违规问题,造成被害人大面积财产损失。现该案已侦查终结,为了防止本案被害人被遗漏,现公安机关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核对工作。请尚未核对数据的投资人,看到公告后于2025年12月28日前联系鹿城经侦大队核对,对逾期未提出异议造成数据偏差的,后果自行承担。(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马鞍池西路164弄3号,联系人:吴警官0577-88672110)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经侦大队 2025年11月28日
关于“07.09”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数据核对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兰溪市嘉宝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704567953A,声明作废。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公章(备案编码:33078110056434),声明作废。
声明人:兰溪市嘉宝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作废声明
浙江省南湖监狱民警常衍星遗失一级警司警官证一本,警号为3318024,声明作废。 常衍星 2025年11月28日
遗失公告
上海文华汇嘉商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0000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你(单位)三日内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南人社监询字[2025]第00197号),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
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1305号建瑞大厦辅楼南湖区社会治理中心217室,联系电话:0573-82838341。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