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评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辖属各分支机构)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辖属各分支机构)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注:表格中本金及相应欠息截至2025年10月28日。

  联系方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574-83890413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123号宏泰帝标大厦19楼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774695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2楼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2025-12-16 浙江法治报2025-12-1600008;浙江法治报2025-12-1600009;浙江法治报2025-12-1600011;浙江法治报2025-12-1600010 2 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