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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协议编号:SXYH-ZRXY202512,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合法拥有的绍兴柯桥宏丰纺织品有限公司等53户债权本金及所有利息债权,及对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5-8150363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电话:0571-86011067。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2月3日
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共晟电气有限公司联系人:胡蓓雷 联系电话:13706606571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4-81873360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共晟电气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