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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建国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嘉兴市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王建国,嘉兴市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王建国履行相关义务。
王建国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王建国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嘉兴市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王建国 2026年2月14日 单位:元
嘉兴市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建国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