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售卖的野生珊瑚无法追回,生态修复怎么办?
检察官与科学家联手出招:在三亚“补植”
通讯员 毛艺超 王津娜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本报讯 近日,随着美丽鹿角珊瑚等共200株珊瑚在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新安家,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买卖野生珊瑚公益诉讼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珊瑚作为海洋生态系统的“基石”,滋养着超过60万种海洋生物,同时发挥着保护海岸线、净化海水的重要生态功能。
2025年6月,上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买卖野生珊瑚公益诉讼案。被告在未获许可情况下,非法购入并售卖野生活体珊瑚数百株,对海洋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承担海洋生态功能损失费等共计7.5万余元,赔偿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但办案人员发现,大部分涉案野生珊瑚已被非法售卖,难以追回并进行直接修复,而公益损害赔偿金若长期闲置,将无法弥补生态创伤,违背了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初衷。如何让赔偿金发挥实效,成为办案团队面临的关键难题。
“生态修复不是简单的补种补植,而是要通过科学手段,让受损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上城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罗悦来表示,为了让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更好地发挥修复生态的作用,上城区检察院创新性提出“司法监督+科研赋能”模式,委托国内珊瑚研究领域的权威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开展珊瑚生态替代性修复。该研究所组建4名资深科研人员、6名专业潜水员构成的专家团队,结合保护区生态特点,反复论证、科学拟定修复实施方案。考虑到案涉珊瑚均非法盗挖于南海附近热带海域,而浙江本地并无珊瑚分布,专家团队选取了与盗挖地环境近似的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替代性修复开展地,对此前曾遭台风破坏的部分原生礁盘进行系统性修复,移植美丽鹿角珊瑚、澄黄滨珊瑚、中间鹿角珊瑚、风信子鹿角珊瑚、丛生盔形珊瑚等多个适宜品种共200株。
3月19日,在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不久,上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远赴三亚,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共同举行珊瑚修复保护工作启动仪式。上城区人民法院、上城区公安分局代表到场见证,协同构建“打击-赔偿-修复-监督”的全链条海洋生态保护体系。罗悦来表示,此次珊瑚修复行动是检察机关探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使用路径的创新实践,通过“司法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撑+社会监督”模式,将“纸面赔偿”转化为“立体修复”,为海洋生态保护注入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