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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宁波海警局大榭工作站于2026年1月8日在宁波市东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码头查获“浙普渔油60688”船,该船货舱内存有汽油50.82吨,经调查,无法确定上述成品油的所有人,目前已将涉案成品油依法先行拍卖。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宁波海警局大榭工作站(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东路2号)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联系电话:0574-26905618。
宁波海警局大榭工作站
2026年3月27日
无主财物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