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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评论

从“戴盔倡议”到“精细治理”

非机动车管理亟需走出“粗放时代”

  本报评论员 张姝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非机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号召市民规范佩戴头盔、安全守法骑行。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也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为全国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意义。非机动车管理正从“柔性倡议”迈向“刚性法治”。

  长期以来,对于非机动车的管理困于“重宣传、轻执法”“重末端、轻源头”的粗放模式,闯红灯、超速、逆行、违法载人等六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以电动自行车为例,大量车辆实际行驶速度远超国标限速,商家违规解码、车主私自改装现象普遍。更值得警惕的是,外卖、快递等即时配送行业为追求效率,骑手“抢时间”式违法已成行业潜规则,企业主体责任长期虚置。

  北京此次倡议书明确提出“将规范戴盔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号召党员干部示范引领、市民参与监督,这体现了从“单向管控”向“多元共治”的转型。但仅有倡议远远不够。非机动车治理的真正破局之道,在于走出“一刀切”与“象征性执法”的怪圈,构建“分级管理、精准施策、法治兜底”的治理新框架。

  一方面,应建立针对不同使用场景和人群的差异化规则。对于普通通勤市民,重点在于宣传教育与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非机动车道、优化路口信号、增设停车区域,让守法骑行更有“路权获得感”;对于外卖、快递等高频使用群体,则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交通违法与行业准入、计酬考核挂钩的强制机制,对多次违法者实施行业禁入。另一方面,必须告别“选择性执法”。交管部门应加大常态化路面查处力度,对非机动车超速、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同时运用电子警察、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实现非现场执法,让违法者真正“痛”起来。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为法治化治理提供了有力武器,但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从“倡议书”到“条例”,从“文明倡导”到“依法严管”,非机动车管理必须走出“运动式整治”的窠臼,建立长效、精细、刚柔并济的治理体系。只有当每一次闯红灯都能被记录、每一次超速都能被追责、每一家企业都能主动管好自家骑手,非机动车才能真正成为安全、便捷、文明的绿色出行工具。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5 非机动车管理亟需走出“粗放时代” 2026-04-17 28018600 2 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