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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嘉宏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贵方”)
就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如下:
1.我方已将(2025)浙02民终9111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我方对贵方享有的全部债权以及我方在《北仑瀚璟府项目北标段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项下对贵方享有的尚未到期的保修款债权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苏尧锋 ,请贵方直接向该受让人履行债务。
2.截止本通知书发出日,贵方尚欠我方工程款本金(含保修款)3371939.55元及相应利息。
3.本通知同时作为我方与受让方对贵方的催款通知。
4.本通知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通知人:浙江懿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6年4月20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