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支付了55笔钱,本人却完全不知情
原来是换了手机号后忘记做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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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雯馨
本报记者 陈贞妃
手机号注销前未解绑淘宝账户,短短数月竟被他人利用小额免密支付盗刷55笔!近日,经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由手机号“二次放号”引发的盗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某因多次盗刷他人账户钱款,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5年6月,小李在查看手机银行时,发现账户余额莫名减少。他随即登录支付宝核查,一连串陌生的消费记录让他大吃一惊:洗发水、零食、饮料等消费记录,从当年2月持续至5月,而这些交易他本人全然不知情。
这些钱究竟是怎么被刷走的?几经排查,小李发现问题很可能出在一个早已注销停用的手机号上,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来,多年前小李曾使用该手机号注册淘宝账号,绑定支付宝账号,并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2023年6月,小李办理了该手机号注销手续,将支付宝换绑新手机号,但未彻底解除支付宝账号与淘宝账号的关联,也未在淘宝端更新绑定手机号。正是这一细节上的遗漏,为财产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
2024年,刘某某通过实名办理,申领到了这个被运营商回收后“二次放号”的手机号。2025年2月,刘某某使用该号码登录手机淘宝时,发现该账号绑定着小李的支付宝账号,且支持小额免密支付。
此后,刘某某一次次利用这一漏洞,在淘宝上购买洗发水、沐浴露、牙刷、零食、饮料等商品,均通过免密方式直接从小李的支付宝扣款。刘某某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供述:“我每次只买价值几十元的商品,因为大额消费就需要输入密码了。”
直至2025年6月,小李发现账户异常并解除淘宝的绑定,这场持续4个月的“隔空盗刷”才得以终止。经查实,刘某某累计盗刷55笔,涉案金额共计1200余元。
检察官提醒:
更换或注销手机号前,务必逐一解绑所有关联账户,包括支付软件、购物平台、网上银行、社交账号等,切勿因一时疏忽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同时,任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账户资金的行为,均触犯法律底线,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