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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一)网络链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kecheng.gov.cn(二)公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新河沿6号,联系人:艾工;电话:0570-3841996)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 收件人:艾工;电话:0570-3841996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新河沿6号;邮编:324000 邮箱:446438463@qq.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2026年5月8日
国网浙江衢州500千伏芝信5869芝安5870线升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绍兴上虞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BH33J6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现决定注销本公司,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所清算小组申报债权。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2026年5月8日
注销公告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
根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泰若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泰若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泰若贸易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杭州泰若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泰若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泰若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元 2026年5月8日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泰若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0日作出(2023)浙0604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虞市新世纪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虞市新世纪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到上虞市新世纪化工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任何证照和印章,现依法公告上述证照、印章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上虞市新世纪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8日
公 告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民警周晓廉遗失二级警督警官证一本,警号:3311313,声明作废。
周晓廉 2026年5月8日
遗失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