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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闻

  出让人原告湖州吴兴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蓝玉根、蓝浩浩民间借贷纠纷经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作出(案号:(2025)浙0502民初5918号)民事判决书,现与受让人湖州湖商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判决书所确认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湖州湖商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3857269000)所有。

  通知人(债仅转让人):湖州吴兴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2026-05-15 浙江法治报2026-05-1500013;浙江法治报2026-05-1500012 2 2026年05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