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盯上“电鱼父子”
通讯员 金心怡
台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魏雨欣
本报讯 近日,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大寺基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民警在无人机例行巡逻时,发现两名男子在溪涧中使用电鱼设备非法捕捞。民警赶到现场时,作案人员已逃离。
经对周边车辆信息排查,一辆外地号牌车辆进入警方视线。研判锁定褚某甲、褚某乙父子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到案初期,嫌疑人拒不承认。民警出示航拍取证视频,并在车上查获电鱼竿、逆变器等作案工具,二人随后交代违法事实。经查,父子俩驾车途经黄岩宁溪时,拿出随车携带的电鱼工具在溪流中非法捕捞。目前,两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渔业法正式实施,根据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装置、器具、有毒物质、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