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直播和视频课程,就能“零基础”月入过万?
一个以直播卖课诈骗上千万元的团伙栽了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王欢
本报讯 在网上看看直播和视频课程,就能“零基础”月入过万?因为轻信所谓“线上创业”的噱头,开化的刘女士掉入一场直播卖课的骗局。近日,随着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这个诈骗团伙成员均得到应有的惩罚。
2024年7月,刘女士刷到一条学习广告,一名男子在直播间宣传自己白手起家做电商的成功经历,宣称门下众多零基础学员跟随学习后也都赚得盆满钵满。对方还承诺,即便没文化,只要跟着学七天就能上手操作,学成后每日保底收入两三百元。心动的刘女士添加对方微信,按照指引向广东省惠州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缴纳报名费2999元。
随后,工作人员指导她下载软件,一名授课老师发来几段录制好的视频让她自学。但这些零散的视频内容晦涩难懂,完全没有针对性指导,根本无法上手实操。刘女士试了几次后决定放弃学习,可联系对方退款却发现对方微信早已显示异常,彻底失联。意识到被骗的刘女士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刘女士遭遇的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团伙诈骗。2024年12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谭某、彭某等人立案侦查。
经查,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谭某、彭某先后注册多家公司,以短视频电商培训为名,以网络高薪兼职为诱饵,通过各大平台引流吸粉,利用直播平台播放录播教学视频,并在视频中植入“零基础快速变现”“全程保障退款”等虚假话术,诱骗求职者缴纳入门学费,费用多为2880元、2999元不等。学员缴费后,该团伙并无任何实质性教学服务提供,而是继续沿用固定话术,诱导学员添加所谓“院长”账号,进一步推销8900元特惠版、16800元创业版、29800元旗舰版等短视频电商培训课程。
2025年1月,该案移送开化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审查案卷时,检察官发现,涉案公司账户流水与已认定的200余万元诈骗数额存在差距。经核实,200万元仅为已报案被害人的涉案金额,还有不少被害人因分布分散、涉案金额不高等原因未报案。此外,还有几名被害人提及,曾向涉案3家公司以外的账户转账。检察官在依法批准逮捕的同时,制定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核查资金来源、流向、用途,以及谭某、彭某是否利用他人身份注册公司实施犯罪。经查,谭某、彭某利用他人身份注册9家公司用于接收诈骗资金,企图规避侦查。最终,全案账户总流水达1500余万元,剔除合理退款后,依法认定诈骗数额1300余万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谭某拒不认罪,一口咬定自己是正常经营,只涉及虚假宣传,应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同时,为规避刑事处罚,谭某刻意将单套课程定价控制在3000元以下,仅对极少数被害人进行部分退款,企图以有退款的意愿“蒙混过关”。
区分诈骗罪与虚假宣传,核心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检察官深入核查发现,该团伙无教学资质、无专业师资、无真实服务,所谓培训全是幌子。而且,公司内部统一培训话术、伪造收益截图、雇佣水军造势,“全程退款”也仅是象征性安抚,通过已在案证据,该案应当以涉嫌诈骗罪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在核对被害人陈述时,多人提到对接“秦院长”,而在案人员中并无此人。会不会存在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检察官立即调整讯问方向,细致排查团伙在职、离职人员信息。终于,在公司员工每月工资表中,检察官查询到了秦某的身份,最终确认秦某系该团伙核心销售成员,案发前提前离职。经依法监督追诉,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34453元。
去年底,开化县检察院分别对谭某、彭某等人及秦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主犯谭某、彭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十二年,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其他从犯均被判处1—3年不等刑期。谭某不服申请上诉,近日,衢州中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