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致社会各界公众:
我司原名称为浙江中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无任何品牌授权关系、无任何隶属关联关系,亦无任何合作、委托、控股等其他关联情形。因我司原名称中“中伦”字样易导致社会公众将我司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产生混淆误认,为消除误导,规范经营,我司已依法申请工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核准日期以实际核准为准),自核准之日起,正式启用新公司名称,原“浙江中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名称不再使用。特此声明。
浙江耀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声明公告
![]() |
致社会各界公众:
我司原名称为浙江中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无任何品牌授权关系、无任何隶属关联关系,亦无任何合作、委托、控股等其他关联情形。因我司原名称中“中伦”字样易导致社会公众将我司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产生混淆误认,为消除误导,规范经营,我司已依法申请工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核准日期以实际核准为准),自核准之日起,正式启用新公司名称,原“浙江中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名称不再使用。特此声明。
浙江耀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声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