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打官司图什么怕什么盼什么,就管什么
浙江省高院部署审判管理工作,为司法办案提质增效
本报记者 高敏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图什么,图一个公道;怕什么,怕程序空转;盼什么,盼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这便是审判管理的三个核心维度:质量、效率、效果。每一环,都连着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
8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围绕审判管理工作作出部署,聚焦重点狠抓司法办案提质增效:向管理要质效、向改革要质效、向基层要质效、向队伍要质效、向数字化要质效,五个维度齐头并进,努力让群众更快、更准、更实在地感受公平正义。
2011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管理部门。如今,全省108家法院均已建立审判管理专门机构,审判管理的内涵与外延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规范司法行为、统一裁判尺度、科学配置资源、完善监督机制,这些都离不开高质量的审判管理。
近年来,浙江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以精细化、一体化、闭环式管理为抓手,率先探索构建科学有效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坚决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全省审判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审判执行质效整体保持在全国前列。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全省法院案件总量大、定分止争难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存在,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司法办案质量效率虽稳中有进,但对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对此,这场会议从五个维度破局:
一是向管理要质效。
审判管理是司法办案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必须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的工作导向,抓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
“办理案件是动态过程。一个案件最终的质量好不好、效率高不高、效果实不实,不是结案那一刻才决定的”。会议指出,从调解、立案、分案、排期、庭审、合议、裁判,到判后答疑、上诉、执行甚至是信访,哪一个环节走了过场、哪一个节点打了折扣,都会层层传导、层层放大,最终反映在质效指标和群众感受上。
审判管理到底管什么呢?
管质量——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生命线,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完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运行机制,压实院庭长责任,提升文书质量,同时强化全方位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纠偏。
管效率——诉讼周期长、流程推进慢等直接影响体验和权益兑现,会议要求,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以审限为中心抓好流程节点管理,让案件高效流转。
管效果——群众到法院并不是来走个程序,要把服判息诉、自动履行、实质化解要求落实到各环节,做实前端、中端、后端实质解纷,用最少的程序、最好的效果解决当事人的“一件事”。
“审判管理不是审管部门一家的事。法官、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院庭长及综合部门都是主体。”会议指出,承办法官是案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自己办的案子负责到底;合议庭要杜绝“合而不议”;院庭长扛起监督管理责任,既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
二是向改革要质效。
案多人少,不能只靠法官加班加点,必须用改革来破局。
浙江法院改革创新亮点多,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涉企财产保全数字化实质审查、减刑假释“两项指数”等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通过司法创新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有效破解难题。
源头化解,让纠纷“前端解”。各级法院要因地制宜,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多元解纷案例库资源,构建“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解调解”模式,通过组织培训、定期会商、联合调解等方式,对各类调解力量开展常态化指导,深化“行业纠纷行业解”。
繁简分流,让案件“跑起来”。积极做好民事案件繁简识别、分流工作,因地制宜选优配强速裁团队入驻综治中心开展简案速裁,着力提高小额程序适用率。
执行攻坚,让权益“落到位”。浙江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制度优势不断显现,要继续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深化改革,综合运用规范终本出清、交叉执行、强化执行监督等方式,靶向纠治执行堵点。
一体化探索,让程序“提效率”。立案环节推广“e保全”信用评估机制,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审判环节健全审执双向列席机制,有效提升自动履行率;执行环节突出强制性,形成“强制执行比自动履行代价更大、迟履行比早履行后果更重”的态势。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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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向基层要质效。
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第一印象”,往往就来自基层。7月20日,省高院正式部署实施强基固本工程。
把“如我在诉”落到实处。初始案件质效最终要体现到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上。把释法说理贯穿始终,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体悟到司法裁判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共情共鸣,从心里认同和接受裁判。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鼓励法官走出法庭,到田间、到地头、到经营生产地,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易接受的方式解决矛盾。
落实落细上级法院监督指导责任。发挥上级法院“统”的作用和条线专业引领作用,以最小的程序成本定分止争,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再审提审工作,抓重点法院质效提升,精准破题。
四是向队伍要质效。
一切工作的落脚点,都是人。
全省法院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浙江法院队伍展现了过硬的素质——新增入库案例、指导性案例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多篇裁判文书和庭审入选全国法院“双百”评选。
司法权威得到有力维护。连续9年部署惩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累计处置涉虚假诉讼案件23519件,立审执各环节主动查处率上升至86.7%,形成三级法院联动、立审执联合甄别、公检法全链条打击的震慑格局。近三年累计处罚扰乱法庭秩序等行为7262件,“勇于亮剑、依法从严惩处”导向鲜明。
五是向数字化要质效。
数字化是浙江法院的一张“金名片”。从网络司法拍卖到移动微法院、从庭审记录改革到异步庭审,浙江法院敢为人先,探索出了一批变革性做法。全国法院“一张网”全面上线,全省法院将围绕“强基固本”工程智能化建设工作要求,深用善用“一张网”,争取试点探索,以多元解纷智能分流、简案速裁智能辅助、执行“一件事”等改革为牵引,构建全场景智能应用体系,赋能司法办案提质增效。
公平正义,不在别处,就在每一个案件的高质量办理中,在每一位当事人的切身感受里。不仅感受到裁判的公正,更感受到程序的便捷、说理的透彻、执行的到位、服务的温度。这是浙江法院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是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最终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