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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一致,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艾姆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6年7月签署《合作终止协议》(编号:浙商运营管理260004号)正式终止特许服务商合作关系。自终止之日起,杭州艾姆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作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许服务商,在任何业务活动中将不得再继续使用浙商资产LOGO、名称、字号、其他标识等,其一切业务行为及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杭州艾姆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行承担,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涉。特此声明。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
终止合作登报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