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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评论

“爱买买,不买滚”,官方直播间岂能如此傲慢?

  本报评论员 胡宗昊

  近日,在某演出主办方的抖音官方售票直播间内,一名主播在面对网友的询问时,大声呵斥“爱买买,不买滚”,并扬言要进行拉黑。随后,涉事艺人工作室宣布永久终止与该主办方的合作。主办方在20日晚发布情况说明,将事件归咎于“外聘主播的情绪失控”,并反指艺人方“未经充分沟通核实”单方面解约。该份声明辩解多、道歉少,引发网友的不满。

  这起事件的核心,不仅是一名主播的情绪管理问题,更暴露出主办方责任意识与行业监管的双重缺位。

  首先,“外聘”不是免责金牌。无论该主播是否为外聘,其出现在官方售票直播间,代表的就是主办方。观众面对的是官方账号、官方渠道、官方直播,无从分辨也无需分辨背后的用工关系。品牌授权给一个人,就要为这个人在镜头前的每一句话负责,这是商业常识,不是“外聘”两字就可以切割的。

  其次,这套出了事就将责任推给“外聘”的说法,在法律层面同样站不住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明确,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直播间作为经营者销售服务的渠道,其运营主体责任理应由主办方承担。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直播间运营者负有对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的核验义务、实时管理互动内容。主办方作为官方直播间运营主体,理应对镜头前每一个人负责。

  比服务态度更严重的,是职业伦理失守。据媒体援引的直播片段,该主播公然炫耀利用后台职务便利,获取艺人签名照并倒卖获利。虽然主办方称相关言论与本次演出项目无关,但这一解释是否成立,有待监管部门核实。若确有其事,不仅违背职业操守,也侵害了艺人合法权益。

  近两年,演唱会、音乐节纷纷把售票搬进直播间。主播在镜头前喊价、逼单、制造稀缺感,用“最后X张”“错过等一年”的话术把犹豫的消费者推向付款键。当这种高压销售模式成为习惯,“爱买买,不买滚”的极端表现就很容易出现。这不仅是一句情绪失控,更是行业在快速扩张中,缺乏对消费者的尊重、对职业操守的敬畏、对契约精神的信仰。

  艺人解约是市场层面的止损,但消费者权益更需监管部门的介入。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和直播平台应进一步对直播售票进行常态化监管,对辱骂消费者、虚假宣传等行为及时干预、明确追责。

  一场演出办不办得成,靠的是尊重观众、尊重合作伙伴、尊重商业伦理。如果每次出事都归咎于“外聘主播”,而非真心实意地从消费者角度出发,那么这种“权力”的傲慢,迟早还会在某个直播间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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