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下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于2012年12月25日依法打包转让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2年9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以下贷款本金中如无币种名称的均指“人民币”。
4.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或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15楼
联系人:张力明 电话:0571-87562509 传真:0571-8756253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方式: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联系人:李佳洁 电话:0571-85774793 传真:0571-85774800特此公告。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О一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