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细致赢得当事人信服
企业签下拆迁协议了结4年陈案
通讯员 余宁
本报讯 宁波鄞州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建宏近日收到了企业拆迁案件当事人蒋某发来的感谢短信,这让他心情很不错。前段时间,在鄞州法院的协调下,这家企业与鄞州区拆迁办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终于结束了一起历时4年的拆迁纠纷。
2009年,宁波市钟公庙街道某村被列入宁南北路改造区块一期项目拆迁范围,宁波某机电有限公司也是拆迁对象之一。但因无法就补偿安置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该企业一直不肯搬迁,还向鄞州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鄞州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该企业的诉讼请求。该企业随后上诉,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案件进入强制搬迁程序。
该案是宁波市首例适用“裁执分离”模式的企业强制搬迁案件,即由法院做出准许强制搬迁的裁决后,由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但作出判决后,鄞州法院并没有停止工作。
为了能顺利拆迁,李建宏多次召集拆迁办和企业主蒋某到法院协商。蒋某把补偿要求降低了些,但双方的差距依然很大。最后,李建宏想到了一个变通的方法,说服区拆迁办另行向该公司支付土地价值增值费。李建宏将补偿方案逐条向蒋某解说,将补偿费一笔笔计算给他看。看到法官如此耐心细致,蒋某终于松口,同意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
问起这起企业拆迁案件的成功经验,李建宏说:“要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利益,站在他们的角度,替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只跟当事人讲法律。就像这个案件,我们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就放弃协商,直接让区政府进行强制搬迁。但我换位思考,如果蒋某是我的家人,我会不会就这样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