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拟对_丽水市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2313.11万元。债务人位于丽水市(所在地、交通或环境情况),该债权由_浙江正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陈侠、陈小娇_提供担保(以浙江正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莲都区紫金路一、二层7、9、11、13、15、17、19、21、31、33、35、37、39、45号的房产设置抵押)。其他相关情况_无。_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_合格投资者_(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_良好的财务状况_(如注册资本、资信证明、境内企业)等条件 ,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4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4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5773698
电子邮件:chenfajia@cindamc.com.cn 。
分公司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571-85774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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