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院判决 转移查封财产
村主任夫妻拒执获刑
本报记者 王春苗 通讯员 黄法
本报讯 作为村干部,本应事事起模范带头作用。不过,黄岩高桥街道溪岸村委会主任朱某和妻子孙某却并非如此。夫妻俩为了逃避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擅自转移被查封财产,私截房屋租金,以身试法,结果因“赖”获刑。近日,黄岩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决朱某、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几年前,朱某、孙某夫妇俩因借贷纠纷被柯甲、柯乙、蔡某先后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生效并执行立案,执行标的共计99.52万元。但朱、孙二人一直未及时履行法院判决,对于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也充耳不闻。
为了督促朱某夫妇履行法院判决,2015年4月22日,黄岩法院现场查封了朱某、孙某所有的3台塑料机和1台气泵。可还不到一个月,法院却发现查封的3台塑料机“不翼而飞”了。另外,法院还查明,朱某、孙某有2处房屋,每年光租金收入就有13万元。于是法院向孙某发出《限期交出房屋租金通知书》,限其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将租金交到法院。然而,期限时间已过,孙某仍拒绝交出租金。
明知法院已经立案执行,却在执行期间转移、隐匿财产而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朱某、孙某涉嫌拘执罪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在法律的威慑下,朱某、孙某不得不低下了头,将转移的塑料机搬回原地,并先后向法院缴纳执行款共计26万元。2015年11月15日,朱某、孙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孙某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又将法院查封的财产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据了解,黄岩法院自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12案18人,已判决4案5人。此案便是打击拒执专项行动中的一例。下一步法院将不断加大拘留和刑事追责力度,严打拒执违法犯罪行为,让“老赖”无处遁形,实现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形成全社会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