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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女娃用艳照敲诈

  通讯员 沈烨斐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马老板和女友小菁在杭州西湖景区天竺路经营一家特色餐厅,去年12月21日,小菁微信收到一个陌生人申请加好友,她同意后,不料对方却发来她与男友的私密照片,并要求小菁给其汇2.5万元,否则就散布照片。两人为稳住对方,汇去了200元钱,同时向灵隐派出所报警。

  这些照片是怎么到嫌疑人手里的呢?马老板告诉民警,自己有时会把手机放在餐厅前台播放音乐,加上嫌疑人能说出小菁的父母住址和一些好友的名字,民警判断很可能是熟人从马老板的手机中获得了照片,并进行敲诈。很快,警方锁定了案发前一天从餐厅辞职的前台女服务员“金燃”。

  不料,找到“金燃”后,民警却发现她和辞职的“金燃”在样貌、年龄上并不完全相符。“金燃”说,两年前她丢失过一张身份证,当时也没在意,而前些天她收到了两家银行的催款单,告知她信用卡透支两万多元,而她却从未办过信用卡。据此民警推断,此“金燃”非彼“金燃”,嫌疑人应是冒用了“金燃”的身份证。

  循此线索追查,警方最终在良渚将嫌疑人小娟抓获。小娟一开始还咬定自己就是“金燃”,但民警很快搜到了她作案用的手机,手机微信上的聊天记录、来不及删除的照片都表明她才是敲诈者。

  面对证据,年仅17岁的小娟承认此事确是她所为。她来自河南,从小父母就把她过继给他人,养父母一直在杭州打工,小娟的身份证也一直由他们保管。两年前,她偶然捡到一张“金燃”的身份证,就抱着侥幸心理去银行办卡,因为两人确实长得有几分相像,她成功办出了信用卡,此后便继续冒名“金燃”,后又来到马老板的店打工。她说,她离职后没有收入,便想到了用老板和其女友的亲密照敲诈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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